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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新消息 > 陜西安康移民局公房低價外租 又花20萬租辦公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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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原標題:安康移民局將公房低價外租又花20萬元租辦公室)按照安康市2015年相關清理辦公用房工作的要求,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的門面房不得出租,需將出租房屋收回自用。但租賃合同已到期一年,安康市漢濱區移民開發局仍未收回出租多年的門面房,卻花20萬元租寫字樓作為下屬單位的臨時辦公室。單位公房低價出租給他人開賓館漢濱區移民局有臨街門面房19間,上下兩層,一直面向社會出租,其辦公樓的1-3層也于2010年出租給他人開賓館。2015年漢濱區根據省市有關公用房清理整改的通知精神,要求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的門面房不得進行出租,需將出租房屋收回自用。2015年6月,19間臨街門面房租賃合同相繼到期,但直到目前,漢濱區移民局仍未收回公房,也未收回超期使用的公房房租。據知情人介紹,移民局有公房不收回自用,卻在今年5月份花20萬元在一家樓盤租用了一層樓10余間房子作為下屬單位的辦公室,而其辦公樓3層樓近30間房的年租金卻只有3.8萬元。漢濱區移民局局長劉元寶對華商報記者說,19間門面房確實到期,也沒有再續簽合同,但這些房沒窗戶,不具備辦公條件,而且移民局有6名工作人員不屬財政供養,還指望這些房屋的租賃費發工資,這些都是遺留問題,也把情況上報區政府了,另外移民局也沒有強制權把租戶攆出去。“局辦公樓1-3樓出租合同期限是10年,目前還有4年到期,合同租金每年3.8萬元,考慮到違約賠償問題暫不收回。”劉元寶說。下屬單位花20萬元租寫字樓辦公2015年12月份,漢濱區紀委巡察組發現,“移民局辦公樓前的門面房于2015年6月到期,但至今一直沒有收回,應盡快解決,防止國有資產流失”,另“辦公樓1-3層的出租也未履行合同規定的相關條款”。漢濱區公共資產管理局在4月14日回復巡察組問題線索的報告中稱,“經核實:移民局在出租1至3層辦公樓屬該單位自行出租,出租過程中未按合同約定條款履行,有違反合同約定事項行為,建議終止合同,收回出租的1至3樓交由區政府統一調劑使用。”關于門面房的問題,“經核實:合同于2015年6月30日到期,但移民局一直未收回,建議移民局負責收回門面房二樓21間房屋用于辦公,逾期未收回建議區紀委監察局予以追責。一樓門面房有門無窗,不宜用于辦公,建議移民局上報區政府同意后公開招租。”有巡察組的問題線索,也有公共資產管理局的核查意見,但移民局截至目前還是沒有收回出租的房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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